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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

交通安全宣導

公共自行車使用者租借前30分鐘免費一事

{{ $t('FEZ002') }} 生教組|

  1. 依據本府交通局113年2月27日北市交管字第1133024813號函辦理。
  2. 交通局自113年2月28日0時起,調整本市租借公共自行車使用者於前30分鐘租借費用為0元,並同步取消於本市租借公共自行車雙向轉乘臺北捷運系統、本市聯營公車或新北市區公車之轉乘優惠。
  3. 另為避免使用者可能占用車輛濫用公共自行車補貼經費,本市公共自行車原同站還車後可再次續借車輛之限制時間自5分鐘延長至10分鐘,以確保使用者公平使用車輛。自5分鐘延長至10分鐘,以確保使用者公平使用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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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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