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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

重要公告

【113新生入學】本校113學年度小一新生【額滿不需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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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

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額滿學校暨改分發學校

仁愛國小113學年度小一新生【額滿不需審查】

額滿改分發學校為:建安、光復、三興國小

 

說明:

一、「額滿不需審查」係指於113年3月20日基準日前設籍學生人數與本校113學年度一年級可招生人數相近,爰將不辦理額滿學校入學資格審查,凡於113年3月20日前設籍於該學區內之學生(非屬寄居或一址二戶之情形),皆可順利分發入學,請學童及家長於113年5月25日(六)至113年6月3日(一)前以教育局公告之線上報到系統進行新生報到。新生最遲應於113年6月3日前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學校逕行辦理改分發。

二、若您孩子之戶籍地址經查後有一址二戶之情形(戶籍地址內有2位以上適齡學童),為維護您孩子的就學權益,請您務必於審查期間(113年4月22日至26日間之上班日)內,攜帶大安區公所寄發之【一址二戶通知單及切結書】及應附證明文件(*註)至仁愛國小進行審查,以證明您的孩子確實居住在此戶籍地址中;若您無法提供任何證明文件,我們將協助您的孩子就讀鄰近改分發學校。

*註:應附證明文件請2擇1

1

有權狀

要件

  1. 小朋友與父母(監護人)於113320日前同址共同設籍在本校學區內。
  2. 小朋友的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監護人,持有戶籍地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且房屋所有權狀是在1121231日前取得
  3. 小朋友與父母有居住事實。

應附文件

1、 小朋友的舊式戶口名簿(或新式甲式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正本。

2、小朋友的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持有之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2

有租賃契約

要件

  1. 小朋友與監護人於113320日前共同設籍在本校學區內。
  2. 設籍地址之承租人為小朋友的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監護人,且具有連續居住3年以上且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證明,(連續三年之計算方式為110年3月20日前迄今)。
  3. 提供1131月至今足以證明居住事實的水費及電費收據
  4. 小朋友與父母有居住事實

應附文件

1、小朋友的舊式戶口名簿(或新式甲式詳細記事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正本。

2、小朋友的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持有經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正本及113年1月至審查日前足以證明居住事實的水費及電費收據

 

三、113學年度本校核定改分發學校為【大安區建安國小】、【信義區光復國小】、【信義區三興國小】,113學年度之本校新生若哥哥、姊姊已就讀「改分發學校」,家長可直接向區公所民政課申請將小朋友分發至與哥哥、姊姊就讀同一所改分發學校,若家長於113年4月30日前申請,可不受該改分發學校額滿之限制。

*大安區公所民政課聯絡電話:2351-1711轉分機8212 劉小姐

 

四、【公告新生名單】本校將於113年5月8日公告新生入學名單,家長可再次確認您的孩子名列其中。

 

五、【線上新生報到】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將於5月15日寄發新生入學通知單,請務必於113年5月25日至6月3日完成線上新生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學校逕行辦理改分發,缺額則由學校依候補名冊順序遞補。
 

六、建議家長註冊「臺北市國民小學新生入學資訊網」,可收到系統簡訊通知,提醒您各入學階段需進行的操作。

 

七、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陳老師,電話:2709-5010分機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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