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目的
(一)促進藝術領域教師,掌握藝術領綱重要內涵,落實教學實踐提升教師專業。
(二)分享藝術領域有效教學策略,強化教師課程綱要之實踐力。
(三)透過藝術領域教學案例,規劃以學習者為主體思考教學設計,提升教學品質。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國小組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文山區萬福國民小學
參加對象及招收名額:
(一)本市國小擔任藝術領域教師。
(二)對藝術領域有興趣之教師。
(三)本市國教輔導團藝術領域小組輔導員。
(四)招收名額:30 名。
五、報名方式及時數核發:
(一)請於即日起至114年11月11日
(二)前往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報名。
(二)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
六、研習日期、地點及課程表
(一)研習日期: 114年11月13日(星期四)9:00~12:00。
(二)研習地點:臺北市文山區萬福國民小學二樓教師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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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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