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目的:
1、提供有意投入雙語教育的教師瞭解明確的英語能力指標。
2、建立雙語教師的專業形象,打造本市雙語教學品保機制
(二)實施對象: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及教保服務機構現職教保服務人員。
(三)申請資格:請詳參實施計畫(附件1第1至3頁)。
(四)實施期程:
1、自核定計畫發布日起實施,至該次申請流程結束止。
2、評估本市雙語教育學校數量已穩定趨緩增加,辦理雙語增能培訓 6 學分班及次專長加註之管道亦增加,115年起將逐步規劃以次專長加註作為主要雙語教學專長證明,並配合雙語生活化之政策持續推展雙語教育。
(五)申請方式:
1、申請人請於114年7月15日至7月30日備齊文件(附表3、附表4),免備文寄送至本市雙語推動辦公室(110044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並註明申請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2、本市雙語推動辦公室於收件完成後,統一進行審核程序(附件1附表5)。
(六)激勵措施:
1、具本市核發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之教師,且於學校具有教授雙語課程之事實,得減授課或超鐘點2至4節。
2、具本市核發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之教師或英語融入教學之教保服務人員,得從優申請本市年度推動國中小雙語課程及教保服務機構英語融入教學績優個人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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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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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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