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體育組|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3年3月29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 1130013000號函。
二、為表揚致力推展學校體育具有具體績效之團體及個人,獎 勵其對學校體育運動特殊貢獻,該署訂定「教育部體育署 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並委託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 育總會協助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評選等事宜。
三、欲申請之學校請依限將相關資料函報本局審查,申請表電 子檔請另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wf1343@gov.taipei,信件名 稱請備註「113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申請表 (單位名稱)」,俾利彙整。
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送件時,請檢附推展「SH150」成效相關資料,該署將列為評選重要參據。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潘玲 君小姐(電話:02-27710300轉42)或該署業務承辦人馮小 姐(電話:02-877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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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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