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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

最新消息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相關業務

{{ $t('FEZ002') }} 教學助理|

(一)教師資格: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含偏鄉、離島、原住民地
區及全校班級總數在12班以下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
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
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須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間: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四)辦理業務:新住民子女教育相關業務。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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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4-26|

{{ $t('FEZ005') }} 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