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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

最新消息

臺北市113年度「志願服務貢獻獎」申請開始

{{ $t('FEZ002') }} 資料組|

  • 申請資格:
    1. 需在臺北市志工運用單位擔任志工。
    2. 在臺北市志工運用單位服務時數累積滿600個小時。

(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90 年1 月22 日起至113 年 4 月30 日期間之服務時數)。

    1. 每人一生僅能申請一次。
  • 應備文件:
    1. 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word檔)(每個服務單位都需要)。
    2. 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及內頁(jpg檔)。
    3. 個人半身照片電子檔(jpg檔)。
    4. 檔案名稱請加註志工姓名,例如: 陳小明-績效證明書
  • 申請方式:

請於113年5月3日(五)前備妥文件傳至資料組信箱推薦申請。 japs503@tea.japs.tp.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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