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資訊組|
一、依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資通字第1122705386號函暨本局112年9月15日北市教資字第1123081558號函( 諒達)辦理。
二、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共同籌設「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WIN)業建立及執行有害內容之申訴機制,相關流程及聯繫方式詳見附件宣導資料。
三、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亦有錄製資安相關課程(網址連結:https://familyedu.moe.gov.tw/docDetail.aspx?uid=1043&pid=1040&docid=13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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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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