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特教組|
一、旨揭研習重要資訊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已具備聽障教育之基礎能力及專業,具以下資格之一者
1、已修習106至111年度聽障專業10學分班以上者(12 學 分、 20學分)。
2、大學或研究所已修畢聽障教育基礎課程10學分。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113年1月30日(星期二)至113年2月2日(星期五)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103教室(暫訂)。
(三)報名方式及其他相關資訊請詳見簡章。
二、倘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林妙怡小姐或葉姵妤小姐(聯絡方 式:06-2138354)。
三、詳細計畫簡章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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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1-15|
{{ $t('FEZ005') }} 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