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體育組|
一、依據「臺北巿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及本局114年 1月20日「113學年度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全國單項運動競 賽申請項目研修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申請作業請務必公告周知,俾維護相關人員權益,並請 貴校承辦人掃瞄所附QR Code加入體育獎勵金群組以利獲得 最新消息。
三、申請書相關作業繳交表件說明如下: (一)請按照申請書範例依序排列,並以燕尾夾於左上方固定成冊,未依照申請書範例排列之學校,將不予審查並退 回原申請學校。 (二)選手、教練及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表須核章,核章後資 料應併同申請表電子檔一併提供。 (三)戶籍證明:「選手」請檢附最近一年(自113年2月1日之 後)個人戶籍謄本正本(不可省略記事)或新式戶口名 簿影本,以利初審作業,未檢附者,不予以審查。 (四)賽事成績證明:113學年度第1學期(自113年8月1日至 114年1月31日止)辦理完畢之運動最優級組指定賽事獎 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五)賽事秩序冊:請彙整封面、競賽規程、分組表及隊職員 名冊(隊職員及教練姓名)等佐證資料。
四、申請作業程序如下:
(一)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將 選手、教練、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表核章後(含佐證資 料)以紙本送交各校承辦老師,逾期不予受理補件。
五、各組初審學校聯絡窗口如下:
(一)大學及高中職組:麗山高中張光宗組長,電話:2657— 0435轉302,電子信箱:stud2@lssh.tp.edu.tw。
(二)國中組:中崙高中郭志強秘書,電話:2753—5316轉 101,電子信箱:detcg02@gmail.com。
(三)國小組:
1、東區:蓬萊國小蔡綠麒組長,電話:2556—9835轉 330,電子信箱:detcg03@gmail.com。
2、南區:龍山國小吳今妙組長,電話:2308—2977轉 722,電子信箱:detcg04@gmail.com。
3、西區:長安國小郭姿伶組長,電話:2561—7600轉 123,電子信箱:detcg05@gmail.com。
4、北區:芝山國小陳泰源組長,電話:2831—6115轉 233,電子信箱:detcg06@gmail.com。
六、倘有學校欲提出補申請作業,僅得補申請前一學期(即112 學年度第2學期)之體育獎勵金,且仍應於本次申請期程內提出申請,俾維護學生權益。 (非本期限內請勿要求提出)
七、考量獎勵金發放之精神為獎勵本市績優運動選手、教練及學校,各核定盃賽皆以核定最優級組(甲組)為原則。另 全國單項運動競賽之核定賽事係依據教育部公告之升學指 定盃賽進行修訂,惟部分全國單項運動競賽辦理之組別非 最優級組,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因恐與獎勵金發放 精神有違,不予核定。
八、各校如有下列相關情事,本局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未依期限提出申請,致影響申請人權益者。 (二)所附申請資料(含佐證資料),有偽造資料情事者。 (三)已獲核發獎勵金,惟經查實不具備獎勵資格,除撤銷其 獲獎資格外,亦須追繳獎勵金。
九、檢附獎勵金申請書範例(含隔頁及重點說明)、113學年度 核定之全國性錦標賽及全國性國小單項運動競賽項目表、 金額對照簡表、申請書及申請表、發給辦法及體育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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