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二、依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辦理公共藝術。為提升公共藝術興辦機關(構)承辦人、相關行政人員及相關創作藝術家之公共藝術專業知能,文化部辦理旨揭實務講習及實地參訪小旅行,俾增進公共藝術推動與執行成效,各場次課程及活動之內容,請詳附件1。
三、請貴單位有預計或現正辦理公共藝術之承辦人及相關行政人員報名參加,上課時數可計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倘無相關業務規劃,則無須辦理報名。
四、檢附文化部來函(如附件1)、公共藝術實務講習「興辦機關人員場簡章」(如附件2)、「專業人員場簡章」(如附件3)及「實地參訪小旅行活動簡章」(如附件4)各1份。
五、本活動採線上報名,報名開放時間為7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起,至8月5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請至報名網頁線上報名,各報名網址請參閱各場次簡章,或可至文化部公共藝術官方網站(https://publicart.moc.gov.tw)「消息與公告/最新消息」頁面連結報名;各梯次課程時間及地點,請參閱簡章。
六、相關報名事宜,敬請洽詢灃舍彩股份有限公司:03-3800457,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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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1787-12-14|
{{ $t('FEZ004') }}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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