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主任|
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特聘教師實施計畫,有意願者請於2月底將申請表送至教務處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7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綜字第1133039494號
為提醒本市「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置特聘教師 實施計畫」之候用特聘教師遴選一案,請貴校於113年3月 22日前報局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6月12日北市教綜字第11230492511號函(計 達)辦理。
二、本局於前函檢送旨揭計畫,為擴大候用特聘教師人才庫, 將持續邀請本市優秀教育人員參與,相關遴選作業程序 (詳如計畫第六點)擇要說明如下:
(一)初審:由學校依遴選條件推薦人選,有意申請者於113年 2月19日(星期一)至3月22日(星期五)前檢附相關申 請文件函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每校最多推薦3位人 選。
(二)複審:由本局組成遴選小組擇優錄取(必要時得舉行面 試),經審查通過者將增列置於本局候用特聘教師人才 庫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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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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