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資料組|
一、獎勵對象如下:
(一)優良志工金鑽獎: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及經其合法備案之民間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屬之志工,持續參與本市志願服務工作滿3年,且服務時數達600小時以上,未曾得過本獎項,亦無刑事案件紀錄判決確定,且主動積極以創新服務方法,對提昇志願服務品質及形象有具體成果者。
(二)優良志工團隊金鑽獎: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及經其合法備案之民間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屬之志工團隊,成立滿3年且團員人數達20人以上,投保志工意外保險率達100%且志願服務紀錄冊領冊率達100%,具有健全之組織功能與完備之教育訓練,且在服務績效、團隊精神、特殊貢獻等項目有顯著績效者。
(三)優良志工家庭金鑽獎:2人以上志工具有血親、姻親或同居共財親屬關係,於本市擔任志工皆滿3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皆達600小時,領有志願服務證及志願服務紀錄冊並有具體服務優良事蹟者。
二、詳細候選條件、評選方式、指標及申請方式請參閱附件計畫。欲參加推薦之志工請於7/10(三) 前備齊推薦表及應備資料,向各組負責處室提出後,送輔導室資料組參加評選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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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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