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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起防疫措施調整公告
【112年3月16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36130】
1.確診者:除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條件之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外
(1)實施居家照護0日+自主健康管理N日
(2)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
(3)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 天)後可安心外出。
(4)學生請假:病假(0日+次日起5日以內)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不扣減學業評量成績。
2.確診者復課:
(1)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2)惟應落實以下防疫規範:除用餐飲水外均應全程佩帶口罩
(用餐應用防疫隔板),課程(含跨班課程)應固定座位,並維持良好社交距離並加強環境清消。
◎取消確診者同住家人及入境民眾自主防疫之規定
※建議家長若學生確診,不管是有症狀或輕症等,請第一時間一定要通知導師,以利後續的請假假別登錄、出席日數計算、停餐、課後照顧請假、社團請假等,以及班上防疫措施的指導,感謝家長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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