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起防疫措施調整說明
【112 年 2 月 7 日北市教體字第 1123012508 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 112 年 2 月 7 日起調整自主防疫篩檢時機之規定: 1. 自主防疫期間:「0 天居家隔離+7 天自主防疫」,取消外出須有 2 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範,改為「自主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 2.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及返國入境者,7 天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可正常到校上班上課及「參與課後跨班性活動」,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學校無須檢核快篩證明,採自主健康 監測) 3.自主防疫期間應落實除用餐飲水外均應全程配戴口罩、用餐應用防疫隔板、課程(含跨班課程)應固定座位,並維持良好社交距離並加強環境清消。 4. 各級學校室內外場地全面開放,但仍需遵守防疫措施,除飲水以外,禁止飲食;自備運動器材,不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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